2016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6-10-12 14:14:0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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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进行排名。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5、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详细情况请登录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查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
联 系 人:傅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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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