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7-28 09:22:1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职称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按照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满7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办法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0%、试讲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现象,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http://www.njev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联 系 人:吴老师、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4198790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16年7月26 日
以上即是《2016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更多信息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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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