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5名教师公告(2)
2016-07-28 09:12: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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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njrts.edu.cn/)人才招聘“公告通知”栏查询。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查验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学校2016年11月20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殷老师 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胡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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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