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7名高层次人才简章(2)
2016-07-12 11:52: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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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岗位(岗位代码4)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没有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 60%)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15:00开始。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与笔试地点一致。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宿迁市马陵中学岗位(岗位代码1、2、3)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岗位(岗位代码4)的,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面试形式为:演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演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报考宿迁市马陵中学岗位(岗位代码1、2、3)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岗位(岗位代码4)的,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 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宿迁教育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开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教育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日期)。公示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89650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4389620(市委教育纪工委)
0527-84359865(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1.岗位简介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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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