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83名教师公告(2)
2016-04-25 15:12:0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通州区政府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5月25-27日(09:00-16:00)登陆通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6513162。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4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建筑、艺术设计、汽车维修与制造、学前教育等学科分类命题),占6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的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由通州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通州中专的考生除外)、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2.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三)面试
面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面试通知》。
3.形式和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包括备课、模拟上课两个部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建筑、艺术设计、汽车修理与制造、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包括备课、专业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备课、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备课成绩、模拟上课(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其各占50%权重比例计算其面试总成绩。模拟上课(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备课成绩和面试成绩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