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中等专业学校招聘4名专业课教师公告(3)
2016-04-25 14:44:0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兴化人社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1. 资格复审
在发放《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类别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兴化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首次聘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聘用期满,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其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329(市纪委)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教育网:http://www.xhedu.cn
附:1、《兴化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2、《兴化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
3、《兴化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下载:附件1-3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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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