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徐州技师学院招聘15名教师公告(2)
2016-04-19 10:01:2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徐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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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中所列的证明材料。2016年毕业的学生持学校开具的在校应届生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承诺书。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它岗位的均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依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不超过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为答辩、说课、专业技能。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成绩即本人总成绩
2.自动化专业教师、机械工程类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说课占20%,专业技能占30%。
其它教师岗位:笔试占40%,答辩占30%,说课占30%。
3.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招聘考试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自动化专业教师、机械工程类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面向社会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本公告2016年度内有效。被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2016年12月25日前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基准日期仍然为2016年4月30日),在此时间段内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随时按本公告规定启动公开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