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9名教师公告(2)
2016-04-13 10:41:0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岗位编号1-8号: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编号9-17号:试讲、面试。
(二)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的时间、地点、办法通过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以及电话通知的形式(网址: http://www.wxit.edu.cn)告知应聘人员。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按照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岗位编号1-8号按试讲40%、面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计算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9-17号按试讲50%、面试50%计算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有关待遇等咨询。
咨询电话: 0517-83808030
联 系 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08022
联系人: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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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