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3-29 10:08:0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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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讲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复审要查看的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统一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的时间、地点、办法通过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czili.edu.cn)公开招聘栏目发布公告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开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按试讲50%、面试50%计算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86335038
联 系 人:马老师、金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9-86335068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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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