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公开选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人选简章由江苏公选遴选考试同步江苏华图整理发布,更多江苏华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教育(jiangsuht)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邳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人选。
一、职位及名额
邳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李超时烈士陵园管理处、淮海战役碾庄烈士纪念馆管理处、王杰烈士陵园管理所)负责人人选6名,其中正职人选3名、副职人选3名。
二、选聘范围
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和垂直管理单位)干部身份的编制内人员(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2007—2009年省选聘的邳州市在职大学生村官及2005年、2008年邳州市招在职大学生村官。
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热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管理、协调及文字综合能力;
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2010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选聘程序
1、发布简章:通过新闻媒体和邳州党建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市民政局网公布公开选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人选简章。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个人报名,也可以由单位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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