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通如皋市级机关(园区、街道)选调32人公告
2021-06-22 11:37:27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如皋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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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不断增强全市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如皋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园区、街道)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市、镇(园区、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通过定向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录用为公务员的,年龄放宽到36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公务员转任到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7)转任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下午2:00-5:30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报名成功后无故放弃参加选调考试的,将记入考生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文字表达、年度考核、获奖表彰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参与,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选调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适岗评价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适岗评价总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适岗评价折算后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自愿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选调机关(单位)具体实施。选调机关(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在职在岗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考核异常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在考察环节,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公务员诚信档案。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选调机关(单位)意见,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取消选调资格或主动放弃的,由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三、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共同参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7199096;监督电话:87658033。
附件:1.2021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园区、街道)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2021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园区、街道)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2日
以上即为《2021南通如皋市级机关(园区、街道)选调32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南通公选遴选招考公告,关注江苏公选遴选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