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扬州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选调6人公告(2)
2018-06-19 10:51:24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区纪委4楼)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在执纪岗或综合岗中选择1类岗位进行报名。
②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③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考试不指定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笔试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七)公示、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体检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0821131
监督举报电话:80821121
本选调公告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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