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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复习考点(七)(2)

    2014-08-27 10:45:49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扫码领资料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4)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四个产品质量方面的国际公约:《关于产品质量适用法律的公约》、《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
      (5)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
      (6)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中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等。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48、宏观调控法基本知识
      我国现有已制定和颁发的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电力法》、《煤炭法》、《节能法》。
      财政法在理论上由财政管理体制法、财政收支管理法、财政活动程序法构成;在立法实践中,财政法包含了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税收各类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则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方面。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特征。
      会计法的原则:真实、完整、合法;审计法的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强制性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对外贸易法的原则: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准许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49、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主要分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包括医疗、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生育、伤残和遗属八个项目。
      优抚安置是优待、抚恤、安置三种待遇的总称。优待是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抚恤是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安置是提对复员退休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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