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和专业笔试公告
2015-01-26 08:55:54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和专业笔试公告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国家公务员局整理发布,更多国家公务员局的信息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
2015国家公务员面试备考QQ群:249993348 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号:jiangsuht
(加群请备注姓名、电话、报考职位及分数,免费领取面试视频)
推荐课程:2015年国家公务员专岗专训面试课程体系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 笔试合格分数线 | 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面试公告汇总】
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办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 |
教科文卫司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401001001 | 李 洹 | 151111191111 | 129.8 |
401001001 | 秦 琨 | 151111260103 | 129.8 | |
401001001 | 罗承财 | 151111440328 | 129.8 | |
401001001 | 孙雅和 | 151133712511 | 129.8 | |
401001001 | 贾 丽 | 151139042905 | 129.8 | |
国际司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401002001 | 任文利 | 151111161410 | 130.1 |
401002001 | 孙逸文 | 151111270629 | 130.1 | |
401002001 | 范术伟 | 151111450916 | 130.1 | |
401002001 | 王 静 | 151133067511 | 130.1 | |
401002001 | 安 乐 | 151170002104 | 130.1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30日前发送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rsc@chinalaw.gov.cn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提交我办接受资格复审(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均提供复印件):
1、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2015年考录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5上下载),贴好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3、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5、考生按身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2015年考录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5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