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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公安部公务员招录补充公告

    2026-10-16 08:39:32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公安部 华图在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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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公安部公务员招录补充公告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公安部整理发布,更多公安部的信息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部署安排,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就做好公安部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要求

      (一)专业学历要求

      1. 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2. 限以主修专业报考。

      3. 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身体心理要求

      1. 按照人民警察招录规定要求,入围面试人员一般应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入围考察人员应参加体检。

      2. 公务员考录中,职位属性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其中警务技术类(专业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800米跑项目;职位属性为特殊专业职位和非通用语职位的,免予测查体能测评。

      3.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供用人司局作个性化评价参考。

      4.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特勤、空警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要求

      考察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报考涉密要害职位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四)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要求

      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等问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报名推荐表,并在备注栏中承诺:本人档案履历清楚、材料齐备,“三龄二历一身份”准确清晰,能够开展有效考察。

      (五)回避关系要求

      报考人员需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确认是否存在回避关系。若符合报考条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不存在职位回避关系”。

      对于公安部(含部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与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下简称规定回避情形),不得报考公安部(含部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对于铁路公安机关职位:与各级铁路公安局(处)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局(处)及所属单位;与各铁路公安局(处)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局(处)机关;与基层所队工作人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所队。

      对于特勤部门、缉私部门、民航局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和首都机场公安局职位:与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及所属单位;与处级以上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与处级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该单位及所属单位。

      二、报名信息填写规范

      (一)学习经历填写规范

      学习经历从小学阶段填起,至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为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阶段为止。基础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所在省市县和学校名称,如:××省××市××县××中学;“学历及专业”填写学历层次(小学、初中、高中等)。高等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规范全称;“学历及专业”填写学历层次、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自学考试等),如:硕士研究生,0351法律,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二)工作经历填写规范

      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须在“工作单位”后括号注明单位性质(党政机关、军队、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灵活就业等),在“职务”后括号注明工作形式(在职在编、人事代理、聘用、个体经商等)。学习工作经历应时间连续,如有待业等情况请如实填写起止时间和所在地。

      (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规范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和子女的有关情况。工作单位栏应准确填写单位具体地址和单位名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应详细填写经常居住地地址;个体经商或灵活就业的,应填写经营或工作场所地址,并括号注明主要经营或业务范围。职务栏应准确填写规范职务名称,已退休和已去世的还应括号注明。

      (四)其他条件填写规范

      职位条件中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中写明外语水平等级和相应分数。职位条件中如有其他要求的(如计算机水平、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中写明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要求。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学科成绩和毕业论文情况,其中学科成绩填写核心专业课成绩,毕业论文情况填写论文题目和评审阶段(如开题评审、中期检查、预答辩等)。社会在职人员无需填写以上项目。

      对于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项目,约定时间为YYYYMM—YYYYMM,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对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YYYYMM—YYYYMM。”

      三、综合成绩合成方式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特殊专业职位

      笔试只测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分数、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数分别占30%、30%、40%的比例合成。

      (三)非通用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职位

      笔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分数、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数分别占50%、30%、20%的比例合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非通用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职位的报考者报名时,务必将笔试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四、报考有关提示

      各用人司局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7)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10月24日(报名最后一天)18:00前按要求修改相关报考信息或将材料补齐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未按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考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行为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后续录用过程中发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招考简章职位备注栏中具体用人司局咨询电话。

      公安部及直属行政、参公单位招录监督电话:010-66261515;

      特勤部门招录监督电话:010-66268228;

      铁路公安机关招录监督电话:010-51842808;

      缉私部门招录监督电话:010-65194067;

      民航局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招录监督电话:010-64091767;

      长江航运公安机关招录监督电话:027-82761069;

      首都机场公安局招录监督电话:010-64539065。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26年10月14日

      以上即为《2027公安部公务员招录补充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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