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直属海事系统有关注意事项说明(2)
2016-10-19 10:1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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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所报考的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通过船员适任考试等有要求的,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在备注栏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通过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等。
(七)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者,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八)应届毕业生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九)报考人员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不按上述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详实可能会造成报名被退回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说明不适用于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下同)的职位,报考长江海事局的人员,如要咨询报考政策,请与长江海事局联系。
十五、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负责。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附件:1.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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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