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选聘32名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3)
2013-10-15 15:12:24 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 来源:相城人力资源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中共党员、学历高低、应届毕业生的次序优先进入体检。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管理和待遇
(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由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间,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党(工)委负责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可提前解除合同。对三年合同期满并连续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继续签订合同留村(社区)工作或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福利构成:基本工资参照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定;奖金福利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制定考核办法予以确定。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统筹解决。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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