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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二答案

2013/3/7 9:42:4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s://js.huatu.com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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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二答案,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江苏公务员备考QQ群94821321

  31.【解析】ABCD。本题的答案只要符合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就可,没有特别要求。
  32.【解析】ABCD。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精神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整体中不可缺少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目的,而且是手段,没有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更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者缺一不可。精神文明还是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越是在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时越是加快改革开放,就越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保证物质文明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如果没有这个特征就不是社会主义。如果没有这个目标和保证,就会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失去政治方向,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3.【解析】ABD。历史发展方向是由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来决定的,而不是由于某个人来选定的,故C项不能选。
  34.【解析】AB。《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5.【解析】CD。一般行政法是指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如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特别行政法是指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如食品卫生法等。
  36.【解析】AD。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主体是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但非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也按此罪判处。在主观主面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
  37.【解析】ABCD。私有观念的存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个人思想觉悟不高以及个人综合素质太差都是腐败产生的原因。
  38.【解析】ABCD。1999年底,我国启动了又一个重大的行政改革项目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校正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错位、缺位和越位行为的最迫切的工作。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可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权力下放,方便企业和群众。
  39.【解析】B。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国有经济在当前我国资产总量中已不占优势(A),也不占主体地位(D)。主体与主导的含义不同,主体有量的规定,即数量上占优势,主导则体现在质量上引导国民经济的方向。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非对垄断行业的控制力(C),况且,垄断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应成为国有经济的努力方向。
  40.【解析】ABC。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是一样的,不能把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混为一谈。
  41.【解析】AD。小王的正确做法是:请有关代表对自己的发言内容审核签字同意后编发。无需任何人审核签字同意,只要在文末作说明,以示负责。
  42.【解析】ACD。根据公文讲究实用的原则,公文的表达方式主要有议论、抒情、说明。
  43.【解析】ACD。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部分组成。年份要写全,不可只写两位数,并用六角括号“〔〕”括起,如“国发〔2007〕44号”;“号”不加“第”。
  44.【解析】BD。实用主义者主张“有用就是真理”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观,他的错误在于把真理的作用与真理为之真理的根据混为一谈;否认了真理的客观内容和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题目中的观点正是这种主张的表现。
  45.【解析】CD。自在世界即尚未被人化的自然界,人类世界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实践提供的先进的认识工具和物质手段,不断强化着主体的认识和改造能力,A错误,B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46.【解析】BC。批复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部分。
  47.【解析】C。公文的作者应该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48.【解析】BCD。此公文没有一文多事;“商标法实施细则”应该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日期正确的写法应该是“2008年10月11日”; “大致”用法模糊不清。
  49.【解析】C。批复是上级答复下级机关的公文,用“望”、“盼”、“希”都不合适。
  50.【解析】C。公文的日期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51.【解析】ABD。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即视为合同成立,A正确;李某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违反了双方已成立的约定,D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李某与丁某间的借款合同并未生效,B正确。
  52.【解析】D。《合同法》第205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53.【解析】A。按照07年10月1日已经生效的新的《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订立及生效,抵押权则需登记方能生效。
  54.【解析】B。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55.【解析】D。《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56.【解析】A。我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据此,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县公安局。
  57.【解析】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当受害人死亡,有资格继续行使赔偿请求权的公民分为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两种。其中:继承人又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指配属、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指在上述继承人之外的,与有权要求行政赔偿的受害公民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抚养关系既包括由公民主动进行的抚养,也包括由该公民被动接受的抚养。
  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空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权。
  本题无权请求行政赔偿的应该是陈某的姐姐,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且和陈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没有依法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陈某的侄子跟陈某之间有抚养关系,有依法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58.【解析】BCD。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应负责证明遭受侵害的事实,而无需负责证明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而被告应负责证明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无免责事由。因此B、C、D正确。
  59.【解析】D。参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0.【解析】ABC。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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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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