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盐城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3月25日-26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缴费以及准考证打印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面试和加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②社会人员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相关证件;③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审核机关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有异议,经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专业科目加试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见《2013年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加试由市人社部门负责、招考单位配合,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15%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这次考录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11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8988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238717;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8821838。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69665758;
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0515-86662028;
市委党校:0515-8839960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515-86660578;
市公安局:0515-83220705;
市财政局:0515-88365869;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15-88371212;
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0515-88336054;
市审计局:0515-88396708;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515-86660825;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515-86662416;
市规划局、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0515-88335629;
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0515-88423665;
市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亭湖地方海事处:0515-88886702;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515-88269505;
市环境监察局(支队):0515-86660716;
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中国海监盐城支队、市渔港监督处:0515-88334460;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0515-8666049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5-88372223。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地税局系统:0515-88310466;
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0515-89029723;
江苏省盐城监狱: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0515-83452098。
(五)考务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5-88195104、8819510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传真:0515-88195106。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