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至1995年2月期间出生),对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报考对象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生,其他为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中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毕业生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春季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19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5:00 ;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二楼第五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公告,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改报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3年2月26日到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室)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