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3年选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大学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