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生人才实际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专业对口、工作适用原则,自愿报名、规范考录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要求
本次共招聘毕业生1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热爱卫生事业。
2、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苏北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合格者。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具体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者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报考者限射阳籍。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射阳人事人才网、鹤乡卫生网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人员于2013年元月4日-元月6日,到射阳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填写《射阳县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并与所学专业一致。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在报名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严禁弄虚作假,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由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
(四)考核原则上,报名人数需超过招聘专业职位数形成差额时方可开考,如达不到的,相应递减招聘职数,经县卫生局、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但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聘用。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差额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健康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相关执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选岗: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应岗位报考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不得进行岗位调换,不服从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
(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县政府审批,由县卫生局、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20936、0515-82353781(县纪委信访室)
附表:1、射阳县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人数及相关要求
射阳县卫生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