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测试在2013年5月19日进行,分值为100分。音乐岗位测试内容主要为舞蹈或民乐(古筝除外)演奏;体育岗位测试内容主要为篮球、排球、跆拳道或软式垒球;科学及劳技岗位测试形式将根据学科特点另行规定。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即刻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地点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布。
(四)演课
演课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即刻进行演课。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课人选,参加演课人员名单及演课准考证领取地点将在专业技能测试地点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同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考生须于演课开始前至学校指定地点领取演课准考证,同时须现场缴纳演课考核费100元/人。
参加演课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课顺序,并按顺序在本人演课开始前60分钟进入备课室封闭备课,统一提供教学内容及必要的参考书,如上课需特殊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演课时间均为20分钟,演课分值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参加后续考察与体检等环节)。因演课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演课占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演课成绩,还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学校联合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办法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区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负责函调人事档案,区教育局负责初审,上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人员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宿城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牵头,教育局配合,学校参与,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108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162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14 南师附中: 025-83469006
五、咨询电话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05
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 0527-88018408
六、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