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主要考核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95084
联系人:陆文前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海工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5033
联系人: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表》
2、《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淮海工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