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委托镇(街道)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在“陶都组工——宜兴党建网”和“宜兴人才网”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2、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和培训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参加上岗培训。
八、管理和待遇
本次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首聘期限为三年,在村任职的不占村定员干部职数。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人事关系由市就业管理中心实行免费代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职业招聘,但须经镇(街道)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所在镇(街道)按月统一发放基本报酬,在村(社区)工作年限计入工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聘用期间基本报酬为2500元/人/月,并办理社会保险,年终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享受标准为800元/人/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平均10000元/人/年(考核优秀的11000元,合格的9000元)的奖励性补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奖励性补贴由市、镇(街道)各半承担。社会保险金的支出,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由其本人缴纳,集体缴纳部分由镇(街道)财政承担。
聘用期间,经镇(街道)考核考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按照相关规定择优选拔进村(社区)领导班子,报酬待遇按实际职位享受;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考核,可作为市、镇(街道)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首聘期满,聘期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拔进村(社区)领导班子,报酬待遇按实际职位享受;聘期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期间岗位、工资待遇及经费渠道不变;聘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不再续聘,鼓励其另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