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技能加试(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加试内容:自弹自唱(乐器限于刚琴)、绘画(命题画)、舞蹈(内容自定)、续编故事。
4、上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笔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40%。
(四)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如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在其余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3日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用9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6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监察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育文体局 0519-86909589
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局 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七、本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监察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