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
①应届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原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
(4)笔试成绩发布:2013年4月25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公布。
(5)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试方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舞蹈教师岗位的要加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按技能操作50%和课堂教学能力考试50%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含)。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原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新聘人员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376。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896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招聘高中、职业类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