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布。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将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
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4、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学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和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经济服务中心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572663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经济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经济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