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所需专业口语、笔译水平等。
3、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最终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等相关入职手续。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如期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个人资格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拟聘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考核安排。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务必保持通讯、通信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纪检组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518-885825009、8581640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综合处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