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课两个阶段进行,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1)非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和学科专业知识等。其中学科专业知识部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知识部分10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测试后,将两部分笔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①笔试(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②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专业测试内容:学科专业技能。
该类考生待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上课考核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面试费。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阶段考核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人员,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取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人员,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最终录用决定。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则在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1、2013年无锡市滨湖区招录新教师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