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结构
赣榆县67名,其中:男性51名,女性16名;
东海县32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8名;
灌云县96名,其中:男性58名,女性38名;
灌南县39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13名;
新浦区9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3名,均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连云区3名,男性;
海州区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云台山景区1名,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达80%以上。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 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 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 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 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 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 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8. 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就近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