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为灌南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灌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队伍,2013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新教师。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新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从事教师工作;身心健康。
2.应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须为2013届(不限户籍)或者原灌南县生源2012届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灌南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为2010年后毕业的(含2010届, 不限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应聘者所学专业与《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相同。硕士学历的应聘者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硕士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关。
4.学历条件和其它资格条件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3月27日—31日上午8∶30—11∶4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2013届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交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2张。
4.报名考试费: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缴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开考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部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学科知识;报考灌南中专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职业中专专业课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 4月14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2013年4月18日笔试成绩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人数在7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在8名(含8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