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开考比例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本人到市委党校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试讲人员提前3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试讲时间为30分钟,答辩15分钟。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论文加分计入总成绩。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考核同时对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除享受市委党校正式教师待遇外,还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发〔2009〕18号)等文件规定的待遇和优惠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