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专业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相关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民政网(www.njmz.gov.cn)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民政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两部分,各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民政网(www.njmz.gov.cn)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025-52298370、52298371-8418
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025-87134586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025-58498207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025-84822286-2026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025-83635682、83635673
(四)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南京市民政局监察室:025-83635662
附件一:《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市民政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