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 14:30:1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js.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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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外国公民甲,在其本国抢劫并杀害了一名中国旅游客,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其行为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B. 外国公民乙,在中国境内因持有大量大麻被警方抓获,因其本国法律承认持有大麻行为合法,故其行为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C. 我国公民丙,在外国工作期间杀害两名当地华裔,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其行为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D. 我国国家工作人员丁,在外派某国工作期间泄露国家秘密,其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适用范围。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甲抢劫致人死亡按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保护管辖原则,甲的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因此,A项说法错误,排除。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乙的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B项说法错误,排除。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属人管辖原则,丙的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C项说法错误,排除。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根据属人管辖原则,丁的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D项说法正确,当选。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 )的公民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A. 14周岁
B. 12周岁
C. 16周岁
D. 18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不满14岁的人,因为不具备相应的识别和控制自己的能力,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3.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不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应当宣告缓刑
D. 不适用无期徒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主体。按照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项符合题意。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和题干是两个概念,排除C。A和D在刑法里面并没有规定,故排除。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4.李某于2017年某日晚潜入其公司财务科办公室行窃,当他将事先配制好的保险柜钥匙接触保险柜时,内心慑于法律的威力,匆忙离开了现场。其实,他所要打开的保险柜内没有任何物品,但李某的行为( )
A. 不认为是犯罪
B. 属于犯罪中止
C. 属于犯罪未遂
D. 属于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李某潜入其公司财务科办公室行窃,内心慑于法律的威力,匆忙离开了现场,李某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内的原因放弃犯罪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5.以下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 某地反日游行中,李某用U型锁将不听劝阻路过此地的日系车张某砸死
B. 赵某怀疑路边醉汉会对行人不利并将其制服
C. 水果摊主刘某用西瓜刀将劝阻摆摊的城管队员捅伤
D. 摩托车主赵某将正在扒窃行人钱包的小偷撞倒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要求构成以下条件:①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主观条件:具有防卫的意图。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不具有防卫意识;④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⑤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相适应。D项,摩托车主赵某为了使行人的钱包免受扒窃而将小偷撞倒,符合正当防卫要件,构成正当防卫。ABC三项都不存在不法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6.“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
A. 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B.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C. 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D.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故B项正确,A项错误。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因此CD项不是交通肇事罪,不符合题意,当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编辑:g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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