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关于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告
2016-01-21 16:53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天宁区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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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常州市天宁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学校所在地为本区的高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人事关系在本区的人员。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 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详见“常州教育”网相关通告。
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见附件一,须附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权限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本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接受咨询和申请。
四、认定工作流程
(一)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符合过渡办法人员还应按时参加由认定机构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 通过国考人员
(1)网上申请;(2)现场确认;(3)体格检查;(4)作出结论
2.过渡人员
(1)网上申请;(2)现场确认;(3)教学测试;(4)体格检查;(5)作出结论
(二)具体安排
1.咨询与报名(2016年1月中旬-1月底)
(1)政策咨询。咨询电话:天宁区教育文体局86909589(1月25日后电话为69660622)、常州市教育局85681337、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86644867。
(2)普通话报名。常州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咨询电话:86655037。
2.网上申请(2016年4月6日—20日)。具体要求届时见天宁教育网“公示公告”栏通知。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准备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