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5名工作人员 1月1日报名(2)
2016-01-01 14:52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江苏人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在试讲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的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试讲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试讲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于2016年1月18日后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www.jsafc.net) “通知公告”栏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90605
联系人:陈老师 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7290708
联系人: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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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