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40人 12月21日报名(2)
2015-12-16 11:30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同时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学院。
(二)考核程序
教学科研岗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办法由我校制定,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考工作(自组织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427283
联系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427248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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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