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59名中小学代课教师(2)
2015-08-10 09:51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宿迁经济开发区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委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程序、方法等详情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委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委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中,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由国开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学校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到委托单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委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委托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左右,课时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由学校统一发放。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8255508。
七、本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33307、0527—84333308.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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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