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0名专业教师 7月21日报名(3)
2015-07-14 10:18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淮安人社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时,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同分的,取试讲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参加体检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s://www.hadz.gov.cn)、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s://www.hagzx.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1960,83715028
六、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2、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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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