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安市金湖县公开招聘40名教师 6月18日报名(2)
2015-06-05 09:49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淮安人社
2.说课。
(1)拟参加说课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说课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若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与岗位实际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拟参加说课人员。
(2)资格复审:由金湖县教育局会同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说课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说课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中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拟参加说课人员,取消其说课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说课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并发给《说课通知书》,说课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说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说课通知书》。考生在领取《说课通知书》时,缴纳说课费100元/人。
(4)说课安排:考生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备课1小时,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技能考核。
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的,除参加说课外,还须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应聘其它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笔试成绩、说课(及技能考核)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说课(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说课成绩高者;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若说课成绩仍相同,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说课(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说课(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金湖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huaian.gov.cn/)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jinhu.gov.cn/)
金湖县教育局网站(https://www.jhedu.gov.cn/)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金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7-86907240 0517-86902926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