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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7 10:12:2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js.huatu.com/ 文章来源:靖江人社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靖江市2015年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9日17:3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11:00,地点: 靖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民中路123号)。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持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民中路123号)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报考考生笔试、专业加试(实绩评价)、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中没有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总分的60%。
(四)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范围见《靖江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五)专业加试(实绩评价)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专业加试(实绩评价)人员。专业加试(实绩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加试
须进行专业加试的招聘岗位,加试的形式和内容详见《靖江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2.实绩评价
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二》)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工作实绩评价主要是对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以及任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情况。
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直接累加成绩[无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5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