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39名教师 1月24日报名
2015-01-13 10:45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淮安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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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淮安小学、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局直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39名(岗位及人数详见《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08-33岗位的须为师范类(研究生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在2015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岗位的须为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教师;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岗位的教师还须满两年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10日,下同),报考岗位代码为03-07岗位的教师还须满两年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报考岗位代码为08-33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岗位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2015年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于2015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健康西路校区(淮安市健康西路33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62485)。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90元/人。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人员于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s://jyj.huaian.gov.cn/)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2)由市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在职教师须提供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凡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考生明确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