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筹)招聘22人(2)
2014-11-17 14:17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淮阴卫生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之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者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 rsj.huaia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或审批后不再递补。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招聘岗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17—84920546
淮 安 市 卫 生 局: 0517—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2014年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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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