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笔试时间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
9月21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综合》
《民法学》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
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3年11月上旬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查询。
(四) 体检(体能测评)
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中旬。报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的体检分别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体能测评)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可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 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门或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人选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 考察(政审)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
拟录取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在考察(政审)、公示期间,因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取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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