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笔试委托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范围见《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6月7日上午9:3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体能测评。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共同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全部体能测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3、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评合格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4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4、面试。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三)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www.njum.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8867078(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025-88867039(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招聘考务咨询:025-83151200(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监督举报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135
传真:025-68788283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25-88867067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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