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62-109)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道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三)教辅岗位(岗位序号110-116)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