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的填写
“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为网报信息必填项,所有人员需如实填写,下列人员还须说明相关情况:
1、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A)、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方面条件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2、报考定向招考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注明在何县区何乡镇(街道)何村(社区)的何年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满3年考核合格,现仍在任(续聘)。
3、报考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在“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相关情况。未续聘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须注明在何县(市、区)何乡镇(街道)何村(社区)任职的何年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军人配偶等详细情况。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简章》、《报考指南》和职位要求相关材料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2、符合“夫妻分居”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3、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队)批复。
5、报考有外语、计算机、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职位的,须提供职位所需外语、计算机、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考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出具我市县区组织部门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报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须出具我省县区组织部门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
淮安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以上即为《2014淮安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2)》全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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