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
2014年3月23日: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B)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对象,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能测评、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招录计划1:3(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