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03年5月1日下午,从广东深圳来的吕姓两姐妹因发热到湖南省株洲市三医院就诊,株洲市卫生局根据专家组和流行病学调查组会诊的意见,迅速向市三医院院长王卫平下达指示,要求该院将两位病人留院隔离观察、防护消毒并进行治疗,而王卫平却通过不正当方式,将两位发热病人转往其他医院。5月5日,王卫平被就地免去院长职务。
9.内蒙古一批在防治“非典”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处分,到2003年5月3日,全区共处理涉及“作典”防治工作方面的人员66人,其中干部63人。据介绍,受处理的63名干部中,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48人。给予纪律处分37人,已被停职拟给予纪律处分9人,组织处理12人,通报批评4人,行政处罚1人。给予纪律处分的37人中,其中留党察看6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11人。行政撤职7人,降级10人,记大过以下行政处分10人。组织处理的12人中,其中免职5人,辞退3人,其他处理的4人。
10.2003年4月25日上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防疫指挥部命令交警支队回民大队设立在公主府的防疫检查站立即挪位,到下午仍未执行命令,暴露出交警支队回民大队存在警令不畅的问题。为此,市交警支队批评了回民大队领导,并停止了该大队公路巡逻中队长陈高峰的职务。
11.2003年5月1日下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公交分局二大队副大队长巴特尔、治安岗勤大队八中队中队长齐晓军、民警杨五七等三人在执行防疫检测工作时,不按规定对过往车辆及人员检测消毒。公交分局党委决定免去齐晓军、巴特尔的职务,并停止其三人执行任务。呼和浩特市赛罕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所长常识、教导员刘越明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分别被免去所长、教导员职务。
12.2003年4月28日中午12时,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公喇嘛乡姑子板防疫站值班的和林格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徐裕、张建军擅离职守,致使该防疫检测失控。据此,中共和林格尔县纪委给予徐裕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和林格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徐裕、张建军行政降级处分。
(编辑:南京华图)